时光倒流二十年

二十年前,我刚从我妈肚子里蹦出来脖子上就做了个不大不小的手术。 

十二年前,一个冰冷的冬夜,我爸开着一辆面包车带着我,我妈,我二姨在前往某地的路上发生车祸。坐在副驾驶位置的我右脸紧紧地擦着翻车后被打碎的玻璃车窗碎片和冰冷又肮脏的马路以六十码左右的速度足足滑行了不知道多少米,并且毫无悬念的被遭遇锁骨骨折。那年我还在念小学低年级,最后一个从车里被拖出来。听见前方的另一起车祸中,一男子大叫“救救我老婆”。后来进了医院,我有了意识才知道,当时因为避让前方的一起车祸不及,由于惯性,车翻了。而前面那起车祸中一名十八岁的女孩儿,膝盖以下部位的肉在车祸中全被“挖”没了。更感戏剧化却又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刚从侧翻了的车里爬出来,就连着出现三辆二姨朋友的车从旁边开过,唯一没受伤的二姨赶紧把车拦下,我连坐救护车的机会都没有就被火速送进医院。以本人现在伪新闻从业者的眼光来看,当年的这起车祸放今天,估计又是上商报又是上新闻现场的。当然,那年我实在是太小了,至于前面那起车祸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其实我了解甚少,唯一深刻而真实的记忆就是我的右脸紧紧擦着马路和车窗玻璃碎片一路滑行的滋味。冰冷。  

八年前,非典正横行的那年夏天,我随父母去了广州,去时坐火车走到某一站,上来了一对不知道是情侣还是夫妻的年轻人,睡我下铺,男的留着中长的头发,比较邋遢,一看就有流浪艺术家的范儿,女的挺着个大肚子,看那肚子圆滚滚的程度似乎就快生了。当时我就想,姐姐跟着他不辛苦吗?可能他们是真心相爱吧,就算这样奔波他们也觉得是幸福的。可我当时没想自己过了这么多年还记得这两个人。之后又从广州去了深圳,我拿着傻瓜相机照了很多照片,结果全被曝光了。最后什么也没洗出来。那年我第一次看见了海。妈妈指着海的另一边告诉我那儿就是香港,妈妈还说,明天我们就去香港。可我离开成都很久了,我想吃火锅了,于是我死缠烂打父母终于订了回成都的机票。现在想来,是不是挺傻啊。  

六年前,我傻不啦叽地跟至今为止最爱的一个人说再见了。后来我们真的再见了。不过从那以后就再也没见了。那时候他带着语文还能考全年级第一的我逃课,甚至离家,没有出走,一走好几天。到处玩儿。花掉几千块钱然后回来,妈妈亲自把我送到教室门口,看着我走进教室,然后才离开。我走到座位拿了两本书准备离开。同桌那个成绩特别好的女生呆滞又茫然地看着我利索的动作对我说,周末要补课。我应了一声,然后飞速地趁还没打铃跑出校门。最后终于回来上课,班主任问上次没交作业的站起来,我站起来了,她环视其余的同学然后看了我一眼,说,你生病了,没交作业可以原谅,坐下。  

之后我开始写博客,那个博客写了三年,最后还是抵不住时间的洪流,很久没有登录,可能已经被注销了吧。我又建了一个以他名字命名的贴吧,在里面留了三年的言,今年终于彻底离开了。去年的这个时候我在一个满是川F的城市的麦当劳里想念在川A的他,EX就坐在我旁边,可他根本不知道我在想什么。我不知道那些留在贴吧里的话他有没有看见。或许根本就不可能被他发现。可是我做过了。我真的,爱,他。这第一次的恋爱,是我目前走过的人生中唯一一次的爱。从十四岁到二十岁。从一个孩子到尚不成熟的成年人。我在他曾经对我的好和之后彻底的决绝中学会了爱。渴望像他一样敢于承受和保护。那时我们荒唐地做过的事,也许有的人这辈子都不可能去做。直到现在,看见那么些二十多岁的男生,我始终认为如今他们都不及当年那个十四岁的他成熟。  

过于笃定也许并不是好事,又或许再过六年,我就彻底忘记了自己曾认识他这么一个人。一夜长大。一段深刻的感情总会教给一个人很多很多很多。  

我应该算是一个早熟的孩子。初中那三年,结识了最要好的朋友,她那么优秀,优秀得让我觉得我们怎么会是一个世界里的人?可是她就是那个愿意每晚跟我道一声晚安的人。愿意帮我承受更多,同时也让我每一次跟她聊过之后都会反省现在的自己的生活的人。  

更早之前,深深影响过我的还有我的爷爷。爷爷是位德高望重的高中数学教师,说来实在不好意思,鄙人高考数学34分。着实很惭愧。自小被爷爷带大,几岁时他老人家便教我做数学题,教我下五子棋,下象棋,教我练毛笔字,教会我很多很多的成语……遇到一些不认识的字,爷爷就带我去找院子里的语文老教师,翻他家的辞海……以至于我念中学的那所学校进校时需要做各种测验,当时一位主任拿着我的智商和心理测验结果,对我爸说,这孩子元认知意识非常好。爷爷直到现在,身为一名数学老师的他,还在每天坚持看各种门类的书,练毛笔字。他老人家八十岁那年,买了台电脑,开始学上网。遇到不懂的问题,我让他打电话给修电脑的,别人自然会上门来帮他处理,可他就是不愿意,他说,自己请教问题,就是学生,别人是老师,学生当然得上门请教老师,哪有老师上学生这来解决问题的。刚开始接触电脑的时候,他报了个培训班,学打字,还有一些基础的知识,培训班里的年轻人都很喜欢他,而爷爷偏偏又喜问问题,那里的年轻人便很乐于帮助他。  

小时候,我每天都生活在爷爷奶奶家,奶奶是高中生物教师,话说我真的很惭愧呀,长辈们的良好基因不知道遗传到谁身上去了,我怎么就不是个读书的料呢。爷爷每天早上骑着自行车把我从家里接到他家,然后我就开始做作业,下午练会儿毛笔字,或者跟爷爷下棋,或者跟着爷爷到那时还没有开发出来的河边走走。那会儿河边还正在修建,爷爷推着自行车,跟建筑工人聊,我就站旁边东瞧瞧西瞅瞅,天气很好,有风,我喜欢捡脚下的石头,各种各样的。一边玩儿石头,爷爷就跟我讲将来这里会是什么样子,那时我哪听得懂啊,只是现在想来,那样美好的时光真的再也找不回了。没有烦恼,每天都有爷爷帮我安排好的作息时间,吃奶奶做的饭菜,日子美好得只能用“美好”这个词来形容。可谁曾想到当时那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后来变得那么叛逆。  

我还记得,若是遇见早上下雨,爷爷就穿上他那件绿色的雨衣,我坐在后面,躲在雨衣里,偶尔把雨衣掀开,探出头想看看走到哪里了,落下来的雨水打在身上,我又叫着赶紧钻进雨衣里。晚上吃过晚饭,爷爷再骑着自行车把我送回家。我坐在自行车的后座,好奇地打量着这个世界。  

后来越长大我的成绩就越差。可爷爷从来不对我灰心。每次见到我,总是鼓励我好好学习。但他也从不说“好好学习”这四个字,他只是对我讲长篇长篇的大道理,上高中那会儿我最害怕听爷爷讲大道理,讲得我都插不上嘴。可现在我发觉爷爷讲得每句话都有理,无论他说什么,我都愿意照着他说的去做。他是我这辈子最最敬佩的人。  

一年前的夏天我加入了浩浩荡荡的高考大军,可是根本无心备战。有一段时间,天气还比较冷。我常常一个人一大早起床坐车到世纪城然后再坐115路去成都图书馆。玩儿。在115路上带着耳机单曲循环谢安琪的《十字架》。这首歌现在还保存在我的播放器里。高三刚开始的时候,我就意识到自己应该为这一年找一个声音陪伴。当谢安琪在115路上“唱”到某一句的时候,我就下车,然后走进成图,找一个固定的位置也许看辅导书,也许看杂志,也许看小说,也许就只是睡觉。大部分的时间我用来睡觉或者观察周围的人。因为里面有暖气,很温暖,所以也很适合睡觉。不过在那儿看书的人大多都是来认真学习的,不睡觉的大多数时候我就观察他们。有很多人是来学英语的,带着电子词典,看很久很久的书,做题。有大学生,也有差不多退休了的中老年人。当时看面熟了的有一男一女,他们好像是数学系考研的?整天都在做题,还低声讨论。还有一个男人,看样子是自学英语的?我都不确定。一年多没见了。可这三个陌生人的样子我一直都记得,很清晰地记得。现在若是在大街上遇见他们我一定还能认出来。不过打高考过后,我就再也没去过成图了。也不知道那一男一女考研成功了么?那个自学英语的男人学的如何了?我都无从知晓了。  

中午到点吃饭了。我就走很远的路去找馆子吃饭。一个人。尽量避开吃饭高峰期。其实并不饿,就是想走走。完了再一个人慢慢走回成图。下午差不多四点左右就打道回府。成图里总是有四中的学生中午进来做作业。当时我想,这就是四中的学生,别人中午都赶着做作业,我一快高考的人了,还坐这儿蹉跎呢。该我来念这个三流大学。  

回程的公交车上会看见很多很多刚放学的小学生。那个时候我就很羡慕他们了。我知道自己还得高考呢。每次走到那个十字路口,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人,或许是高三那个特殊时期的情绪作祟,让我开始想一些过去不会想的问题。一想,就想到了现在。  

生命之于你我来讲,究竟意义何在呢?十一月,这个充斥了无数个好友生日(包括我自己)以及从一号到今天为止见证了四五条生命的逝去的十一月,让我顿时又感慨了许多。  

过去总是认为自己拥有的都是理所应当的,可一次又一次的失去渐渐让我明白了珍惜这个词的分量。虽然还不敢毫不心虚地保证自己珍惜了每一次,每一天,每一个人,可真的很想握紧不松手。  

这个夏天最热的时候我在上海肉搏,在苏州逛一个又一个一模一样的园林,在杭州“被参与”泼水节。然后回到成都跟唐包子这一天那一天地拍片儿,在外婆家跟哥哥吃好的玩儿好的。然后就开学了。大二了。我大了,也二了。  

夏天太热。热得把小杨送回了北京,把唐叔叔送到了济南,把谁谁谁送到了哪里哪里。也没有把你送回我的身边。冬天来了,临近春节,离开的人该回来了,而有的人却不会回来。可能他又在地球的另一头听着《寂寞的季节》独自在只有他一个人的大街上踩着厚厚的积雪一步一个脚印的去快餐店吃不好吃的快餐,然后又一步一步踩着自己去时留下的脚印走回去。这个寂寞的季节。  

我不羡慕那些在学校里恋爱的男男女女,他们在几乎没有灯光的夜幕中搂搂抱抱的身影让我感到匪夷所思。我想青春不应该是这样被浪费掉的。难道他们都没有考虑过二十年后自己回首当初的那些举动会觉得有多傻么?傻的不是他们在大学谈恋爱,而是他们眼前选择的这个男女朋友对自己的影响,或许你会说,能有什么影响,如果真是这样不更加可悲么,投入了那么多时间,最后什么也没留下。只是,有些话我不愿意对父母讲,也不方便对朋友说,虽然希望有一个人能帮帮自己,但内心又更加希望能以自己的能力来解决并因此更加成熟。  

前段时间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深深影响了我。什么是活着?当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已经死亡,而我们还活着,这就是活着。  

人一定要在年轻的时候经历一些挫折,才会获得巨大的成长。每一次亲身经历都是一次学习的过程,很多事只有自己亲历了才会深刻了解其中的种种。我们不能从长辈们的言传中体会到当初他们的感受。我见过的,体会过的还太少,只是随着年岁一步一步走自己的人生轨迹。不晓得什么时候会遇见那个所谓的转折点,我期待着。